西安外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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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分类考生|2021年陕西省「高职分类考试招生」3月4日9:00开始报名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

省内各高职教育院校,各市(区)考试管理中心(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招生办):

为做好2021年我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模式

我省春季进行的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主要包括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和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两种模式。省内国家级、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可自行或联合组织单独考试招生,或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其他高职教育院校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

二、考生资格

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招)报名。

三、招生计划

各高职教育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在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总规模之内进行,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得突破2021年度本校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计划总数,分专业预录取人数由各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自主确定。

四、招生章程

各高职教育院校依据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制定本校2021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招生章程中除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所要求的主要内容外,还须明确本校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测试的形式和方法;对学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或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办法和录取办法;申请本校并已参加相应测试考生的最低淘汰比例等。其中,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形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分值不低于综合分的50%。

各高职教育院校招生章程须经省教育厅有关处室和省招办联合审核通过之后,上传至省招办设立的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https://www.sneea.edu.cn),同时要以学校文件形式向省教育厅报送纸质招生章程备案并抄送省招办。各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之后,方可在本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各高职教育院校必须在本校网站公布招生章程,同时要依托各种媒介,采用多种方式,将本校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测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办法和录取规则等向社会广泛宣传。

五、评价方式

(一)文化素质测试

拟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再另行组织测试;拟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三校生”,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拟参加示范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须参加招生学校单独或联合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

(二)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测试

各高职教育院校依据《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有关要求,制定本校分专业类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标准(以下简称“测试标准”),各高职教育院校制定的测试标准须经各专业类牵头院校审核后方可公布。各专业类牵头院校负责牵头拍摄、完善专业类介绍视频,介绍视频应包括专业介绍、招生要求、培养方向、测试标准等主要内容。

考生分专业类观看介绍视频后,到拟报考的高职教育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测试。各招生院校负责公布本校各专业类测试标准,各专业类介绍视频将公布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neea.cn)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sneac.com)。

六、测试及录取办法

(一)高职综合评价招生

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和各高职教育院校招生网站进行,分为考生申请、测试考核、预录取、报到注册和正式录取备案5个流程。

1.考生申请

拟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于2021年3月4日9∶00至3月10日17∶00,根据各高职教育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相关院校提出入学申请。

在向有关院校提出入学申请前,考生应提前观看专业类介绍视频,并确定本人拟报考的专业类。对安排有拟报考专业类所含专业招生计划的所有院校,考生均可提出申请。测试考核后,考生只能被已申请的高职教育院校预录取。

2.测试考核

(1)文化素质测试。

各高职教育院校可登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获取申请本校考生中普通高中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对不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三校生”及其他考生,招生院校应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对其进行文化素质测试。

(2)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测试。

对普通高中毕业生和高中同等学力者,由招生院校依据测试标准,进行面试与职业素养、动手能力等测试相结合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对“三校生”,由招生院校依据测试标准,进行面试与操作考试相结合,以操作考试为主的职业技能测试,须充分体现岗位技能、通用技能等内容。

3.预录取

各高职教育院校要于2021年3月25日17∶00前,按照本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对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办法,形成所有申请本校并参加相应测试考生的最终成绩库,并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各校报送的考生成绩仅适用于本校预录取。

综合评价招生强调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各高职教育院校要严格依据本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规则开展预录取工作,文史类专业只可预录取高考统考报考科类为文史类、艺术(文)类的考生;理工类专业只可预录取高考统考报考科类为理工类、艺术(理)类、体育(理)类的考生;艺术(文)或艺术(理)类专业只可预录取相应高考统考报考该科类的考生,艺术类招生专业属于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或联考专业的,只可预录取参加艺术类专业课统考、联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职教育单招类招生专业只可预录取报名参加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招)的考生。

各高职教育院校将本校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录取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在本校网站上进行公示。首次报送预录取考生信息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6日17∶00,首次报送的预录取考生经报到注册后,招生计划仍有缺额的院校,可在已上报成绩库的本校生源中进行递补预录取,递补预录取的考生须未到其他任何高职教育院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报送递补预录取考生信息的时间为4月3日9∶00至9日17∶00。

预录取阶段高职教育院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发放任何形式的录取通知书。

4.报到注册

各高职教育院校须于2021年4月2日17∶00前,安排首次预录取的新生到校报到注册,递补预录取的新生到校报到注册时间不得晚于4月16日17∶00。被多所高职教育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自主选定1所高职教育院校报到注册。新生到校报到注册必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

5.正式录取备案

2021年4月22日至23日,各高职教育院校到省招办为本校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省招办将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公示各校正式录取新生名单。录取结束后,各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新生入学前有关工作。

(二)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

各示范高职院校可单独或联合组织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联考成绩在参与联考的各示范高职院校间通用。考生申请、测试考核、预录取、报到注册和正式录取备案等工作的时间节点和有关要求参照上述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资格认定

已被预录取但未到任何预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考生,其预录取资格自行取消,仍可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的考试招生;已经报到注册且已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的考生,不再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考试招生。考生前往高职教育院校报到注册后,由省招办核准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并公示,是认定录取资格的唯一途径。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与参加高考统考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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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一览表

注:实际招生专业以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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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西分类考试招生信息平台

编辑:张馨怡

审核:任思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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