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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外语口试考生须知

2016-12-12 09:30:03

一、报名

凡符合《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报名条件、拟报考要求外语口试专业志愿的统考考生均须参加北京市外语口试,考生须在高考报名时选择“参加外语口试 ”。

口试语种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六个语种,考生参加外语口试时的语种以其在高考报名时所选择的外语语种为准。

二、口试时间、地点

外语口试安排在2017年4月进行。考生参加外语口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北京市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外语口试通知单》为准。考生应于2017年4月初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www.bjeea.edu.cn)公布的外语口试工作相关通知,按规定时间自行打印本人的《北京市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外语口试通知单》,并根据相关要求到指定考点参加口试。

三、成绩发布

外语口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2周左右发布,届时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www.bjeea.edu.cn)查询本人的外语口试成绩。

填报高考志愿时考生可根据本人的外语口试成绩选报有外语口试要求的专业志愿。

四、其他

考生在外语口试中发生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法规处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档案。凡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