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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资讯】湖北:@全省2017届高中毕业生,这样做才能拿到毕业证!

2017-02-28 21:03:05

2017届的普通高中生们马上要面临毕业了,省教育厅发文对普通高中学校毕业工作进行指导,让我们来看看2017届高中毕业生哪些事情是需要做的吧!

我省普通高中生毕业标准明确了!

根据《湖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鄂教基〔2015〕3号),普通高中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综合素质评价中思想品德与公民素养合格,达到144个学分,体质健康达到国家标准的,准予毕业。修业期满,但未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结业证书。学校要加强宣传,务必让所有师生都明确学生毕业条件。任何学校不得违规为未达到毕业标准的学生办理毕业手续。

毕业前,学生学籍这些情况需要关注!

1、确保学生学籍信息准确无误

各地各校于4月5日前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全国学籍系统)中,对毕业年级学生的学籍档案信息,特别是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件号、出生日期、籍贯等学生个人基础信息进行核查和更正(高中毕业(结业)证书学生基本信息与其相关联)。5月31日之后严禁修改。学生毕业后,其学籍信息将被锁定。

2、4月5日前清理在办业务和问题学籍

各地各校于4月5日前在全国学籍系统中,对毕业年级学生学籍在办业务(如省内转学、跨省转学、休复学、跳级、退学、出国就读、其他离校等)进行清理,对未处理的及时进行处理,对核实无需办理的及时进行撤销。对问题学籍进按照学籍处理流程进行佐证、变更或删除操作。在审核佐证、变更操作时,有疑问的要向公安机关户籍部门核实信息,确保学生在校情况和佐证材料真实、系统内学生信息与佐证材料一致。5月31日之后严禁对毕业年级学生发起学籍异动操作。

3、6月15日前完成毕业结业操作

各地各校于6月15日前在全国学籍系统中完成所有毕业年级学生毕业结业操作。各级学籍主管部门及时进行核办。毕业结业操作时,学校应登记学生的毕业或结业去向信息。毕业去向暂时不明确的,待学生升学后,可通过系统自动回填。毕业和结业操作有误的,可在操作之日起半年内将毕业(结业)生退回到在校生状态,再进行其他操作。

完成学生毕业校验才能颁发毕业证!

1、4月4日前核查学生课改平台信息。

所有毕业年级学生要登陆湖北省高中课程改革网(http://gzkg.e21.cn/)各课程改革子系统核查、完善自身个人基本信息、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和模块修习信息,对问题信息向班主任反馈。学校和相关教师要指导、协助学生核查、完善课改平台信息,及时进行处理学生问题。

重点关注借读生、复学生、外省转入学生等学籍异动学生的信息,重点关注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入学时间等涉及毕业证书内容的学生基本信息。

课改平台信息核查、完善工作要在4月4日前完成。

2、4月10日-5月31日完成学生成长档案袋信息核对

所有毕业年级学生登陆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成长档案袋管理平台,核对“湖北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生档案”信息,包括湖北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生档案封面、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表、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记录表、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评定表、湖北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证信息。学校、教师核查学生信息如有错误且已锁定,市(州)教育局和学校要根据学生真实情况,解锁并退回学生档案及时修改完善。学生核对无误后,要对上述七张档案内容逐项确认,符合毕业条件的要进行最终确认。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无法查看和确认毕业证信息,且第二次锁定结束后,学生档案信息将被锁定,无法再进行更新。

为保证系统运行效率,学生核对工作将分时段分地区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工作内容和核对地区
4月5日—4月9日
系统封闭进行数据处理
4月10日—5月7日
开放所有市州毕业年级五个学期综合素质评价补录、完善功能
4月10日—4月16日
武汉市、黄石市、孝感市
4月17日—4月23日
鄂州市、黄冈市、咸宁市
4月24日—4月30日
宜昌市、荆门市、恩施州、神农架林区
5月1日—5月7日
襄阳市、十堰市、随州市
5月8日—5月14日
荆州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含江汉油田)
5月16日—5月18日
第一次档案锁定
5月30日—5月31日
第二次档案锁定

省教育厅将于5月16日对全省高中毕业年级已提交最终确认的毕业生学生档案和毕业证数据进行第一次锁定,锁定后的学生档案和毕业证数据将不能再进行修改,请各地各校督促所属高中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长档案袋和学籍信息的校验和确认工作。尚未确认和确认后仍需修改的毕业证信息必须于5月31日前完成,并于5月31日对全省高中毕业生学生档案和毕业证数据进行最终锁定。

3、打印学生档案表

学生最终确认后,学校要分班级导出“湖北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生档案”,用A4纸统一打印和封装。纸质档案信息须与全国学籍系统、高中课改平台上的电子档案内容保持一致。

4、颁发毕业证书

2017届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证书原则上全省免费统一打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向学生收取毕业证书工本费用。学生可凭姓名和国家学籍号在湖北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dzda.e21.cn/)中查询本人毕业证书基本信息,并确认毕业证书真伪。

从今年开始,毕业证书学生基本信息将不再包含籍贯字段。学校、学生要对颁发的毕业证书基本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对于毕业证书信息有错误的,要及时逐级进行上报。市(州)教育局要于7月25日前将本地基本信息有误的毕业证书情况反馈到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进行重新打印。

学生要注意保管好本人高中毕业(结业)证书,如果证书遗失,原则上将不予补发,可由毕业学校开具学历证明,经市(州)教育局验印后生效。

来源:湖北省教育厅